經濟新自由主義:剝削到底的世界樣板
隨著全球財經結構改變,古典的剝削現象無論在型態與規模上,也跟著出現了巨大的變化:
其一,資本流動在全球更加暢通無阻,一個在各國赚取成長果實的全球資本利得階級形成,並日益壯大。
其二,公司財團在私有化及參與公共建設的名義下,將國家納為剝削對象,這是個公共資源私人化的過程,公司財團是透過掏空國家而間接的剝削國民。
也正因此,當代法國思想家布赫迪厄指出,這樣的機制是一種“剝削到底的烏托邦”,造成的結果是貧富差距日益無限大,政府債務也跟著無限大。
由於工程、交通、保險、醫院這些公共利益部門愈來愈公私不分,權責不明,整個社會依賴的內聚力也漸趨蕩然;再加上長期失業的固定化,以及工作機會不穩定,社會儘管日益不公平,但這種不公平只會造成人們為了自保而更加自私自利。
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說:“沒有社會這樣的東西。”指的就是在這樣的狀態下,只有單獨而驚恐不安的個人,每個個人都已被馴服。
以上這種新的剝削圖像,就是1970年代末期開始出現,80年代擴及歐美,1990年代後散佈到各新興經濟體的所謂“經濟新自由主義”。
所謂“新自由主義”是一組意識形態,表面上將古典自由主義裡的“個人”概念神聖化與美化,但它說的“個人”,實質上只不過是“公司財團”的代號;另外則是政府的職能裡,除了軍隊和警察權外,它都一律加以醜化,認為政府必然無能。
在這兩大編造的前提下,它推演出一串說辭――公營事業必須民營化(即財團化)。
政府的工程、醫療、機場道路、休憩文化設施,甚至包括監獄,都應委交民間辦理,認為這樣才會有效率。在這些說辭包裝下,資產階級遂取得了掏空國家的話語支配權。
新自由主義的這組意識形態,在1980年代末進入各新興經濟體,由於符合當時的政治與經濟氣氛,很快的就有了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”的制定。
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成了政商勾串利益輸送的最佳快速道。
任何工程只要掛個私营化的帽子,政府就可撇掉責任而與財團上下其手。
私营化的政商勾串,選舉綁樁,對促進公共建設少,養出了一堆財團則真。